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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证办理

1 、新借阅证的办理

①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学生证或系(部)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。新生入校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。办证时到图书馆以数码照相采集办证信息。

③人事关系不在本院的教职工,办证时须持用人单位担保证明,交押金 200 元方可办理,退证时退还押金。

2 、借阅证的使用、挂失、补办、回收

①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重复办理,凡借阅中发现转借、代借他人借阅证者,一律没收;

②读者 应妥善保管借阅证, 如不慎遗失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均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,因丢失而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均由原持证人承担责任。

③盗用他人借阅证进行借阅的,暂停其借阅权,写出书面检查,进行批评教育,态度恶劣、情节严重者报学校进行通报。

④借阅证挂失一周后,仍未找到者,本人持工作证或学生证,交办证费 10 元补办新证。

⑤因本人保管不善而影响借阅证正常使用的,交工本费 1 元,换发新条码。

⑥本校师生因工作调动、毕业、退学、开除等离校时,应清还本人所借全部图书资料,交回借阅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