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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守则
1 .读者须凭本馆发放的借阅证入馆。借阅证不得涂改或转借,凡有违者,一律没收。
2 .读者应举止文明、仪容整洁、讲究礼貌。不穿拖鞋、背心,;不蓬头垢面或酒后入馆。
3 .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,不得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抽烟;禁止毁坏、移动消防设施和强、弱电设备。
4 .保持馆内清洁卫生。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在室内餐饮,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、嚼吐口香糖、乱丢废弃物、污毁墙面等。
5 .保持馆内安静。入馆后禁止抢占自修室座位、大声喧哗、嬉戏、打闹或制造其它噪音。请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在阅览室及书库内接、打电话。
6 .读者个人物品应在指定位置摆放,贵重物品自行保管,遗失自负。
7 .读者应爱护书刊及一切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上涂抹、刻画和蹬踩等,毁坏者按章赔偿。
8 .读者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,协助本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9 .读者应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
10 .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处罚。态度恶劣,后果严重者,将报请学校给予校纪处分。如因吸烟引发火灾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11 .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,欢迎随时向本馆领导反映,以便改进工作,更好地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。